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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洗钱“早春行”|3.15消费者权益日:警惕洗钱陷阱,保护自身权益

来源:律动pos机官网

时间:2024-03-15

反洗钱“早春行”

3.15消费者权益日:警惕洗钱陷阱,保护自身权

1

选择可靠金融机构

合法的金融机构、支付机构需在其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开展业务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的规定,履行反洗钱义务,并对在业务过程中依法获得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,以保障客户权益。

非法金融机构往往以高回报诱惑客户,隐藏业务真实目的,逃避监管,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、清洗黑钱,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及信息安全,且一旦达到其犯罪目的就销声匿迹,客户往往血本无归。


2

主动配合尽职调查

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,应根据要求,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,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,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证件现场核验,并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;如个人信息发生改变,还应及时前往金融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更新。


3

守好个人账户证件

金融机构通常将个人身份证件的核验作为客户身份认证的基本标准,因此,一旦他人利用个人身份证件,以个人名义从事洗钱、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,或开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,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,所以对于本人的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,对提出出租、出借身份证件要求的人员保持警惕。

金融账户不仅是个人进行交易的工具,当发生洗钱、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时,国家还能够通过账户的活动记录进行安检调查,因此不出租、出借本人金融账户不仅保障个人资金、账户的安全,更防止他人将此利用于洗钱、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
4

勿帮他人过渡资金

犯罪分子一般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非法资产,但由于账户会对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记录,所以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与其无直接联系的账户进行操作。因此,受朋友之托或受到利益诱惑,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过渡转移资金的,实际上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洗钱的渠道。


5

警惕网络虚假信息

互联网虽然提高了人们获得信息的效率,但在信息的甄别上需要更加谨慎。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、手机银行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,也不要因贪一时便宜而落入网络诈骗、非法集资的骗局中。


6

勇于举报洗钱活动

为更好地预防、遏制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发生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,同时规定,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,以此动员社会力量,保障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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